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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4-06 18:56:3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1﹞003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1017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1017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办公楼所属区域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检查维修;水、电、暖地上地下以及墙体管网管理;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3.机关安全保卫;4.办公楼公共区域内公共设施的保洁清洁;5.办公楼亮化灯具的日常维护和管理;6.公共车辆停放管理;7.办公楼区域内的绿化美化;8.会议培训的会务服务以及其他会议配合工作;9.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和委托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202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具有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下载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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