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1_1643
项目名称:核心区巡查看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2.6238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72.6238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包括对核心区执行巡查看护、环保监测、网格化定点防火及安全管理、 工地看护管理、临时勤力等综合服务。
(2)用途:对市政基础设施、设备的看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护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3)简要技术要求: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技术要求,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投标人的资格和信用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4投标人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09 至 2021-04-16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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