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CS)2021-011号
项目名称:连江县文物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1、核查不可移动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点)。
2、根据市名城委会同市文物局制定的《古厝分类认定标准及普 査登记技术规程(试行)》,利用“福州古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系统,开展现场普查核查及甄别分类工作。
3、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后,须向采购人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并提供后续一年的修改、整理等服务。
(2)工作内容
1、普查数据的获取:作业普查人员前往文物所在乡镇(村) 开展文物普查、登记工作。获取所需的普查数据,填写普查登记表并现场拍摄本体正面全景、近景、特征照。普查数据的获取必 须符合文物普查、登记工作项目作业的相关规定。
2、普查数据整理汇总:作业单位将普查登记表与现场拍摄文物本体全景、近景、特征照进行挂接形成每宗文物的普查文 档,并入录“福州古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气
3、成果形式:本项目成果为普查登记数据表和照片,形式为文本档及电子档案(一式3份,2份光盘刻录,1份U盘存 储)、纸质文档(一式3份,A3彩打装订成册)。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报价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报价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情况汇总表。(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D)报价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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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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