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晏圣[2021]002号
项目名称: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芗城等县(市、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第三批)》漳农[2020] 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
2.2 工程规模:华丰镇良埔、上雪、华丰等3个村建设任务1200亩,总投资约312万元;
A标段建设任务约1053亩,预算审核价为1412826.35元;B标段新增耕地约146.92亩,预算审核价待定;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B标段待新增耕地等问题解决并施工招标完成后实施施工监理。如未完成,则B标段监理工作将取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此项风险);本次招标项下所有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
2.5 最高控制价:监理费率统一发包报价为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发包价):经财政审核确定的预算审核价款的2%计取,即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经财政审核确定的预算价x中标监理服务费率(监理服务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采用固定费率包干形式。
2.6 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监理工期A标段120日历天,B标段待定,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08时至2021年4月20日23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2楼代理部)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30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华丰镇招投标监管中心一楼会议室(原华丰中学校园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并在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 地 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 | ||||||||||||||||||||||||||||||||||||||||||||
邮 编: | 邮 编: | 363000 | |||||||||||||||||||||||||||||||||||||||||||||
联 系 人: | 黄先生 | 联 系 人: | 林俐 | ||||||||||||||||||||||||||||||||||||||||||||
电 话: | 13605073078 | 电 话: | 0596-2910159 | ||||||||||||||||||||||||||||||||||||||||||||
传 真: | 传 真: | 0596-291015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yuanxuzb@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交易平台: | / | 联系方式: | / | ||||||||||||||||||||||||||||||||||||||||||||
监督单位: | 华安县华丰镇招投标监管中心 | 联系方式: | 15860207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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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13日 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芗城等县(市、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计划的批复(第三批)》漳农[2020] 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 2.2 工程规模:华丰镇良埔、上雪、华丰等3个村建设任务1200亩,总投资约312万元; A标段建设任务约1053亩,预算审核价为1412826.35元;B标段新增耕地约146.92亩,预算审核价待定;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华安县华丰镇良埔等3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B标段待新增耕地等问题解决并施工招标完成后实施施工监理。如未完成,则B标段监理工作将取消,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此项风险);本次招标项下所有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 2.5 最高控制价:监理费率统一发包报价为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发包价):经财政审核确定的预算审核价款的2%计取,即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经财政审核确定的预算价x中标监理服务费率(监理服务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采用固定费率包干形式。 2.6 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监理工期A标段120日历天,B标段待定,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08时至2021年4月20日23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2楼代理部)办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30日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华安县华丰镇招投标监管中心一楼会议室(原华丰中学校园内)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并在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3日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监理工期A标段120日历天,B标段待定,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相关竣工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