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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2021年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处理及飞灰处置技术监理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13 20:11:5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F-2021-255

项目名称:2021年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处理及飞灰处置技术监理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3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工村园区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的安全及运营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理(监管)。垃圾焚烧发电厂监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储存和输送、垃圾焚烧、余热利用、烟气处理、除臭系统、灰渣外运处置 、自动控制、电气、综合废水处理、炉渣暂存等;餐厨厨余厂监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垃圾前处理及输送、垃圾发酵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泔水油分离及外运处置、筛上物外运处置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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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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