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1-095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1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需求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1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2021年因开展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拟转让不良资产提供法律服务。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 | 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合伙组织或其他组织。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核准执业年限三年以上(含三年);2.供应商须提交正常通过年检、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且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采购人项目中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5.供应商团队中负责项目统筹管理的牵头律师(主办律师)应当满足以下标准:①合伙人律师;②律师执业或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6.供应商的执业律师不少于三十名(含本数);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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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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