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SH-DL-2021-01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渣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增设富氧燃烧器及热量优化利用项目施工总承包(PC)已批准实施,项目单位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渣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增设富氧燃烧器及热量优化利用项目
2.2.建设投资:
概算总投资:1191.62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控制价:957.75万元(含增值税,不含无损检测费用);其中:设备购置费:717.33万元,建安工程费:133.93万元(不含无损检测费用:6.58万元),主要材料费:104.43万元;其他费用:施工队伍调遣费:1.82万元,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0.24万元。
2.3.建设地点:
渣油加氢装置加热炉增设富氧燃烧器及热量优化利用项目选址地点在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厂区渣油加氢装置内。
2.4.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本项目为300 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改造项目,主要由2台原料油换热器和富氧设施(撬装设备)组成,其中碳钢管道:约1338m。除上述主要内容外,还包含相配套的电仪及DCS系统、安全卫生及电信工程等。详细建设内容见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
2.5.技术标准:
设计图纸内相关标准规范。
2.6.质量标准:
质量验收合格,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100%,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率100%,投料试车一次成功,性能达到四川石化要求。
2.7.计划工期:建设期为3个月(开工报告批复后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批复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物资的采购和工程施工(不含第三方检测)、中间交接、工程交接,配合三查四定、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和业绩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人员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B证)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5年以上炼油化工装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现聘用单位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炼油化工装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现聘用单位证明)。
*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近三年(2018、2019、2020至今)内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1项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确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单位证明需加盖本单位鲜章)。
3.3企业业绩
*近三年(2018、2019、2020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单项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工程交接证书等(影印件)。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21-04-08 08:00:00至 2021-04-13 23:59:59 (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招投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人民币 (含税、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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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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