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
型钢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CRCC-SHJC-2020-165-1
1.谈判条件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站前工程4标,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项目部。业主: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为民企主导投资项目,其中百盛联合公司投资占比51%,浙江省投资占比49%。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工程位于浙江省境内、长江下游南岸,呈西东走向。线路起于金华市义乌市,途径横店镇、磐安县、仙居县、止于温州市永嘉县。杭温铁路站前工程四标段线路起讫里程为:DK227+984.33~DK248+125.81和DK265+326.450~DK288+430.164,线路长度42.281km。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轨道工程(含无砟轨道道床及精调,不含以上里程内的有砟轨道及精调),综合接地贯通地线,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标段内站前站后预留接口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3. 采购范围
3.1具体内容见附表1。
4.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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