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氨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马头工业城
2.2建设规模:/
2.3供货期限: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4货物名称:液氨采购
2.5招标编号:CWEME-202105DTJC-S2016
2.6数量:暂估量2700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求总量会有所变化,最终需求量以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库容有限,需分期供货。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免费卸货。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 经销商、代理商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合作协议或授权书)。
3.2.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相关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
(4)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液氨检验报告;
(5)近三年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若为非生产企业,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相关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
(4)3家及以上液氨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授权书或合作协议;
(5)3家及以上液氨生产企业的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液氨检验报告;
(6)近三年液氨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3.3代理商、生产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标的的投标。
3.4近6个月内,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违约、环保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不予授标。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价。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6.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6.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6.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