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n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高密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济南铁路局高密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2017〕81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高密市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n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n2.1项目概况
\n高密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
\n2.2招标内容:《物资需求要求一览表》
\n\n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并须取得所供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且其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所有对生产商的要求。
\n3.2.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n3.3.生产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n3.4.生产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书。
\n3.5.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安全检查仪)2017年-2019年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50台,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设备良好运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一一对应。
\n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其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n3.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
\n3.8.供货设备到达现场后,接收单位对所供设备抽取一台,中标单位负责提供该抽检设备(一台)由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安全检查仪整机整体性能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
\n3.9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n3.10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n3.1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n3.12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n3.1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n3.1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n3.14.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n3.14.2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n3.14.3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n3.1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n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n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n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6日08时30分至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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