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关柜及动力箱(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关柜及动力箱(重新招标) |
二、项目编号:20210202030121078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5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2MW汽轮机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机组年运行时间8000h,年处理垃圾量18.25万吨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投标方负责35kV 10kV户内金属铠装封闭移开中置式开关柜和发电机小室电流互感器等的成套设备、继电保护和综合自动化、直流系统、备用照明系统、站用交流屏等设备的供货、运输和设备的指导安装及调试,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本招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全面服务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备供货条件后根据招标方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昌大路与战备路西30米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2(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如属于分包范围则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资格业绩)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5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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