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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超声显微镜(第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08 17:50:4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概况

超声显微镜(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物资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G12-2021-2;

2.项目名称:超声显微镜(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万元;

5.最高限价:83.7万元;

6.采购需求:超声显微镜,一套。

详细技术要求如下:

探头支持范围:5-200MHz;

扫描速度:≥1000mm/s;

扫描范围:≥300×300 mm2

扫描模式: A/B/C/X/3D等;

具备扫查柱面/球面复杂型面的升级接口;

无红外、蓝牙、WIFI等无线模块;

图像大小:≥4096×4096像素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到货;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9.本项目共1个包件;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是指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及其个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的企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6本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10至11:40,下午14:4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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