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C-2021-016
项目名称:静海新城17-17单元细分导则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方按采购方规定在一周内完成项目需求内的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设计院需具备乙级以上规划资质,且独立完成,并提供属于其资格、资质等级的专业水准服务;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 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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