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75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专项采购(招标编号:000220000008175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专项采购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物资类别 | 标的物名称 | 南方电网供应商资格预审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
1 | 仓储工器具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东莞局:一期新建) | × | 标包1 | 939.0012 | 939.0012 | 2021年9月30日前 | / | 5 |
2 | 仓储工器具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惠州局:一期新建) | × | 标包1 | 840.64 | 840.64 | 2021年08月31日前 | / | 5 |
3 | 仓储工器具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茂名局:二期扩建) | × | 标包1 | 476.88 | 476.88 | 2021年08月25日前 | / | 1 |
4 | 仓储工器具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珠海局:一期新建) | × | 标包1 | 434.57 | 434.57 | 2021年9月30日前 | / | 1 |
5 | 仓储工器具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阳江局:一期新建) | × | 标包1 | 96.00 | 96.00 | 2021年7月20日前 | / | 1 |
注:
1.各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2.“√”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3.投标人应将安装调试费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作内容的变化风险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专项采购招标。本次专项采购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共1个物资品类。
(三)适用范围:(如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4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5 |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6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7 |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则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
8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9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10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11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专用资格: | ||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1)①本次采购中涉及到的“AGV搬运车、堆垛机、穿梭车、机械臂”四类设备是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的核心部件。②本项目接受核心部件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集成商参与投标,如进口产品,接受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其授权的集成商参与投标活动(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集成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东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惠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茂名局:二期扩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珠海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阳江局:一期新建) |
| 2 | (2)注册资本: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东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惠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茂名局:二期扩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珠海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阳江局:一期新建) |
| 3 | (3)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智能仓储项目(仓储智能设备、仓储系统软件开发、仓储应用软硬件集成等),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1份供货合同)。 | 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东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惠州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茂名局:二期扩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珠海局:一期新建),智能仓储货架及系统(阳江局:一期新建)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