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监狱2021年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F-2021-2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新乡监狱2021年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21-2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省新乡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3包;002 第7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3包;002 第7包: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第3标段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第7标段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2019、2020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两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有相关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0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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