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5-2-12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曲阜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 曲阜
2.2 工期:待招标方上一批液氨合同执行完毕后开始供货(预计2021年6月下旬起供货,实际供货时间根据招标方上一批液氨合同执行情况可能提前或延后),每周供货约25吨(机组检修期间,需求量将相应降低),直至450吨供完
2.3 招标规模:液氨\一等品(氨含量≥99.8%)450吨
2.4 招标范围:液氨采购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液氨购销合同、《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3项火电厂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或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签字盖章页、标的物页)。
3.2.3 其他: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31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