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驾驶室和隔音室密封修复项目 ,招标人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采矿设备驾驶室和隔音室密封修复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采矿设备驾驶室和隔音室密封修复项目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尖山铁矿
2.3 项目概况:尖山铁矿在用7台钻机、18台130运矿大车、7台推土机和全矿隔音室,其中出现内壁破损、门窗破损和密封损坏,自主修补多次效果差,需要专业人员针对设备材质和受力等制定合理的修复方案,其中包括材料材质选择、测量和防水处理等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尖山铁矿采矿设备驾驶室和隔音室密封修复。
2.5项目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编号:2021-SBNYK-000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中有设备安装或建筑安装等相关内容。
3.2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要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其他招标要求: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除应符合国家、地方关于绿色环保材料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招标人《太钢集团绿色采购指导意见书》的要求及标准。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点击“我是投标人”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未注册的投标人请点击“注册”进行平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直接进行用户登录。
5.2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2021-05-27 08:00至2021-06-02 17:00,通过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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