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疆公司2021年准东煤矿站台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2021年准东煤矿站台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2672,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新疆吉木萨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括:为充分发挥准东煤矿站台的铁路发运能力,通过站台铁路发运和到达煤炭等物资,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批示,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队伍承揽集装箱运输服务项目。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准东煤矿块煤装车点至块煤线站台(201、203)运输服务,年运输量100万吨,标段工作量为计划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工作量结算以矿方计量数量为准。
2.2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累计处置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总量,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以两者先到者为准)。服务地点:准东煤矿站台。
2.2.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地市级分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2.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人民币4.5元/吨(含税9%),总价为人民币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5辆(含5辆)合法有效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车辆《行驶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集装箱运输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2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03 18: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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