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重庆市分公司2021年联通小区室分综合覆盖EPC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dxzb-2021-A0115,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重庆市所辖区域。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解决重庆联通需求的综合覆盖项目,主要以室内加室外结合的综合覆盖方式针对联通覆盖不足区域进行覆盖。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站) | 预估总金额(含税)(万元) |
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含协调、设备安装、配合竣工验收等) | 233 | 1238 |
室内分布系统设计(含前期沟通、资料收集、完成设计) | 233 | 138 |
2.4预估采购金额:预估含税金额1376万元。
2.5采购需求覆盖时间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经济事项的执行可追溯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2.6计划工期:
(1)自招标人下发订单之日起5天内完成对应站点的施工图设计;
(2)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天内完成,新建站点45天内完成;
(3)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天内完成站点自检并提交自检报告给运营商;
(4)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5天内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2.7质保期:
(1)系统质保期为运营商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乙供材料质保期从运营商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主要设备、材料和器件的标准质保期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综合折扣系数为1.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2)企业资质:同时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2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
注:①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0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2个月);②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
(2)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施工项目经理(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内容须包括:清晰可见投标人名称;缴纳社保期限涵盖2020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2个月);②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
3.3业绩要求:具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签订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室分/综合覆盖),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的明细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②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但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复印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06 月 01 日11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6 月 07 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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