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重招)煤化工部火炬气回收项目废气焚烧炉所需废气焚烧炉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624-2101-6241-B1 2.项目内容:(重招)煤化工部火炬气回收项目废气焚烧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煤化工部火炬气回收项目废气焚烧炉 | 1.00 | 台 | 包1-废气焚烧炉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必须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方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了能有效运转的质量保证体系,能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质量保证体系的材料、照片。 3.投标方近五年(2016.01.01----2020.12.31)有良好工艺装置废气焚烧业绩(提供业绩表)。 4.投标方已设计、制造类似设备至少三年(2017.12.31以前),设备在类似装置中能成功操作,并能在类似额定能力的装置中至少连续运行三年(2017.12.31以前)。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对应对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对应的使用单位证明(证明上必须有使用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5.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独立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6.技术文件中标?的必须按照要求详细说明,未按要求详细说明的否决(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中第4.2.7、第4.2.13及第12项)。 7.投标人必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至少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8.投标方近五年(2016.01.01----2020.12.31)有含氨废气焚烧或含氨废弃物焚烧的业绩至少1个以上(提供合同及对应的技术协议、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5月31日8:00时至2021年6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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