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招标人)对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业务用房EPC项目土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业务用房EPC项目。 1.2 建设地点: 南京经济开发区。 1.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5193.49平方。 1.4 计划工期: 满足总承包单位工期要求 。 1.5 招标内容: 土方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要求中冶交通合格分包商,(必须在平台注册,与中冶交通或中冶交通华东分公司有服务关系。)经公司现场检查,年度考核评为D级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2.2 要求投标人具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南京市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已列入中冶交通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 工程分多个标段招标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方式:通过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线上招标) 3.2发售价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拟投标人应从本公司账号打入我公司账号(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名)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账号: 11-171101040007063 )必须备注:南京新港项目土方工程标书费 3.3 潜在投标人在平台上完成招标报名,缴纳标书费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838254579@qq.com),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以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应缴纳 贰万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公司账号汇至我公司账号(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名)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账号: 11-171101040007063 )4.2投标人递交凭证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838254579@qq.com)必须备注:南京新港项目土方工程投保金4.3为了便于退还保证金,投标人请填写附件银行信息表发至招标人联系邮箱。 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15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 投标人应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或单独压缩包形式上传,单个文件不能超过30M)。5.4采取网上开标的,暂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1日15时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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