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三批集中招标(江苏公司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焚烧炉设备)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宝之谷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苏州市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2×400t/d(含水率80%,下同)污泥焚烧线+8×100t/d污泥干化线,本期建设2×400t/d污泥焚烧线(污泥焚烧炉+烟气处理)和6×100t/d污泥干化线,全厂公共设施和土建结构工程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工期14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21-HB-GJDT-0000-1-0020-1/1 | 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焚烧炉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套单炉日额定处理能力为400t(80%含水率)的污泥焚烧炉、高温空预器、旋风分离器(如有)、余热锅炉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与仓储管理、设备监造与催交、催运、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的验收、评估、评价、取证等工作。 | 14个月 | 3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吴中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污泥焚烧炉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成套供应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近六年,至少国内有1个污泥处置项目独立焚烧锅炉设备的投产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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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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