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FRPT-GK-2021-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量(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电话:17705940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594-5015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海量(项目负责人)、1770594095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凤达小区8号楼一梯3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含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对 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等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FRPT-GK-2021-007
2、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等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采购清单和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预计采购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1-1 | 2021年度-2022年度不锈钢水表箱、不锈钢分水器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17330000 | 173300 |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或 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文件)。
1.3.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1.4.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投标时间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原件。
1.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3.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06 月 30 日 10 时 2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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