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辅助及附属建构筑物CFG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5-3-2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辅助及附属建构筑物CFG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辅助及附属建构筑物CFG桩复合地基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地点:汇流河热电分公司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按招标方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招标范围及内容: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辅助及附属建构筑物(包含但不限于电除尘、引风机室、集中控制室(含连廊)、碎煤机室、输煤高架栈桥支架基础、灰库、生产行政综合楼等)CFG桩复合地基处理施工。CFG桩复合地基处理范围以施工图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1月1日至今,3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主厂房或重要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已建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从2021年06月0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08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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