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2021年大宗物资(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3-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华电厂2021年大宗物资(盐酸)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庆市西南76公里处,总装机530MW。#5机于1978年投产发电,#6机组(330MW)于2005年9月24日投产。本次工业用合成盐酸招标年度计划供货量为1000吨,技术指标的要求为总酸度(以HCI计)的质量分数: ≥31%;铁(以Fe3+计)的质量分数≤0.008%;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0.1%;游离氯的质量分数≤0.008%;砷的质量分数≤0.0001%(强制指标);硫酸盐的质量分数≤0.03%,精度±1%,使用环境:温度-40~+40℃;相对湿度0~100%RH。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产品检验报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当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6月15日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