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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春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惠景园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1-06-15 11:41:2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F-202102-006

项目名称:昆明春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惠景园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1家有相关建筑垃圾清运能力和具有相关人员班组的单位为服务单位,用于惠景园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⑵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关建筑垃圾清运能力和具有相关人员班组或相关执业经历;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2)人员要求:具有相关人员班组或相关执业经历;(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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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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