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示范区大沙河及迎宾路沿线城市设计单位遴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焦示公开采购-2021-10 | |||||||||||
2、项目名称:示范区大沙河及迎宾路沿线城市设计单位遴选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5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项目为示范区大沙河及迎宾路沿线城市设计单位遴选项目,为科学指导示范区大沙河及迎宾路两侧沿线重点区域发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高水平塑造风貌特色,加快郑焦一体化步伐,全面推进郑洛“双圈”联动优先发展区建设,把该区域打造成我市的城市会客厅、文化景观带、生态涵养区、发展新高地、总部经济集聚地。该区域作为示范区重点打造的城市轴线,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优化空间布局、美化道路景观、发挥在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彰显城市形象。规划需加强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梳理片区内可开发地块,编制空间规划方案、做好城市公共空间功能组织,注重建筑设计引导、城市特色风貌管控等内容,做好技术文件的转换,指导规划实施。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施、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需提供2017年以来的投标资质范围内(符合以上三类资质其中之一即可)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5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2.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有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 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4:00,下午14: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