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等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006200000081558)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等物资)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1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等物资)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模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7. 项目类别:货物
8. 项目概述:2021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包括连接器,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输电线路弧垂在线监测装置,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移动式激光防外破智能预警装置,油电混合多旋翼无人机,35kV消弧成套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35kV计量用互感器,中、小型UPS装置。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类别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 供应商资格预审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 标书费 | 保证金(元)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1 | 配网类材料 | 连接器 | 75.82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75.82 |
2 | 监测类装置 | 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 | 156.26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156.26 |
3 | 监测类装置 | 输电线路弧垂在线监测装置 | 145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145 |
4 | 监测类装置 | 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 | 69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69 |
5 | 监测类装置 | 移动式激光防外破智能预警装置 | 31.75 | × | 标包1 | 100% | / | 0 | 31.75 |
6 | 智能巡检设备 | 油电混合多旋翼无人机 | 53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53 |
7 | 主网线圈设备 | 35kV消弧成套装置 | 116.99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116.99 |
8 | 主网开关设备 | 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 | 144.75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144.75 |
9 | 计量器具 | 35kV计量用互感器 | 73.9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73.9 |
10 | 特种车辆 | 中、小型UPS装置 | 126 | × | 标包1 | 100% | / | 10000 | 126 |
备注: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按“10kV 交流避雷器”的资格预审结果执行。
2、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180天(日历日)
3、网络安全审查(如有):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4、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
1) 框架采购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0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南方电网公司将本项目物资品类纳入公司集团采购范围的,采购人(甲方)有权解除本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6)框架协议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7)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成交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成交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成交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成交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
(1)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须通过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供应商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供应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则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8)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9)若供应商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10)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11)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商务资格:
(1)连接器,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输电线路弧垂在线监测装置,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移动式激光防外破智能预警装置,油电混合多旋翼无人机,35kV消弧成套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35kV计量用互感器,中、小型UPS装置:
对于国内产品,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对于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2)注册资本:
连接器,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输电线路弧垂在线监测装置,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移动式激光防外破智能预警装置,油电混合多旋翼无人机,35kV消弧成套装置,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35kV计量用互感器,中、小型UPS装置: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供应商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供应商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供应商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采购要求。
(3)业绩要求:
①绝缘子污秽监测装置,35kV消弧成套装置,35kV计量用互感器,中、小型UPS装置: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3份供货合同)。
②连接器、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1份供货合同)。
③移动式激光防外破智能预警装置: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2份供货合同)。
④油电混合多旋翼无人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无人机(不限机型),一定数量是指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00台)。
⑤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相关产品一定数量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相关产品是指所投标的物,一定数量是指不少于5份供货合同)。
(4)供应商资格预审:
对于需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供应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发布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范围内,以采购公告发布前(含当天)通过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最新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为准,未在合格名单内的供应商将在评标时作否决谈判处理。“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按“10kV交流避雷器”的资格预审结果执行。
(三)专用技术资格:
①连接器: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且需出具相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指标应满足《关键技术参数表》中否决项的要求。
②输电线路弧垂在线监测装置、微风振动在线监测装置: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③10kV避雷器(变电站用)、35kV消弧成套装置:具有检测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相应标的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④35kV计量用互感器:本招标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市级以上质检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范围覆盖投标产品,证书在有效期内。
⑤中、小型UPS装置:供应商应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报告。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