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民权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河南华电商丘民权97.15MW风电项目吊车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QT-0501 | 吊车租赁 | 800T履带一台,租赁期半年,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吊车租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所出租履带式起重机的制造厂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6.所出租的履带式起重机其所有权必须属投标人所有(提供采购合同、发票)。
7.必须提供所出租履带式起重机的出厂合格证及每一年度的年检合格证明。
8.主要驾驶操作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征设备(起重机械)操作资格证,且所持有的操作资格证允许操作所出租的起重机械。
9.驾驶人员至少有三个风电项目的主机塔筒吊装经验(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21 16:30到2021-06-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21 16:30到2021-06-2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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