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脱硫用石灰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脱硫用石灰石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107-WZ01
2.1项目地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2.2服务周期:预计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2021年下半年脱硫用石灰石,预估量117100吨(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预计用量)。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是授权的销售商,并有为电厂存储材料的专用场地,随时保持有3000吨合格产品储量。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近3年内,1项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合同证明或中选通知书,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试运合格报告等。(提供合同复印件,2
否则不予采纳)。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因安全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6.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6.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6.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2日10时至2021年7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