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县荣家湾镇荣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岳县发改[2021]1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101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岳阳县荣家湾镇荣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
2、建设地点:岳阳县
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道路23346M2,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1个,设置停车位276个(小型停车位88个、中型停车位107个、大型停车位81个),配套绿化、电气、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天
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三、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R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R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似业绩,且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的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挂靠转包行为证明(要求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开具)。
7、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元整(¥1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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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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