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51-W1020
项目名称:朝阳医疗区PCR实验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1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医用储存冰箱、医用低温冰箱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42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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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和扩增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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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空气消毒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4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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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总体预算116.30万元,其中01包44.31万元、02包48.00万元、03包24.00万元。
(三)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总体最高控制价116.30万元,其中01包44.31万元、02包48.00万元、03包24.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除此还需要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六)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将按照01包至03包顺序依次排序,例如:某投标人在01包中中标,则在之后的02包、03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保留并注明评审得分。(七)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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