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天津机务段乘务员配餐点预包装食品供应服务招标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n招标编号:CRMZD2021-084
\n一、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天津机务段乘务员配餐点预包装食品供应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福利费,已具备招标条件,一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二次招标。
\n二、招标内容
\n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A01:预包装食品
\n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n3.1.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n3.1.3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n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6月以来)来至少一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或大型餐饮机构预包装食品配送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发票及业主评价意见,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n3.1.5投标人须在天津市内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配送能力。
\n3.1.6投标人须选派一名项目经理以及数名配送人员负责本项目配合食品的供应和配送工作,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和配送的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并且年审有效;
\n3.1.7信用要求:
\n(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n(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n(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n(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n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3.1.9其它要求: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n四、招标文件获取
\n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2021年6月29 日起至7月3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n4.2购买须知:
\n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n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但费用为0,且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n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n4.2.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83801066@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n4.2.5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n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n五、投标文件递交
\n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北蜂窝路甲15号),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n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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