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S50海原至平川(宁甘界)公路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2.2 工程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第1标段:负责开展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第2标段:负责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2.4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起自中卫市海原县城北侧,与已建成S50黑城至海原高速终点相接,止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黄硚乡以东2公里宁甘界处,全长43.904公里。计价土石方数量为7809810m³;共设桥梁大桥6091米/20座,中桥164米/2座;共设分离式立体交叉439m/7座;全线设置海原、西安、甘盐池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全线新建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中心1处。拆迁建筑物25937㎡,项目征用土地4810.1亩。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控制点:路线起点、G341线、武塬风电场、光伏项目、S205线、西安镇、甘盐池、甘盐池盐湖、路线终点(宁甘省界)。
2.5 标段划分、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期详见下表:
标段 | 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服务期限 |
第1标段 | 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 | 监测:全过程环境监测工作;提交环境监测季度环境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验收:完成重大变动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完成设计环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编制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并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填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并完成归档;配合甲方完成环境主管部门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完成之日止 |
第2标段 | 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监测:全过程水土保持监测、提交季度、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验收:完成重大变更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核查意见;完成设计水保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编制完成水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协助完成水保验收工作,并起草水保设施竣工验收鉴定书;配合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之日止 |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标段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第1标段 |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第2标段 |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或以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或以上) | |
业绩 | 第1标段 |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业绩和1个公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业绩 |
第2标段 |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和1个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 | |
信誉 | 第1标段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第25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2标段 | ||
主要人员 | 第1标段 | 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或1项公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
第2标段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1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
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不能参加第1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17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登录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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