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诺丁汉大学医务室及身心健康指导中心装修改造项目(重发),项目业主为宁波诺丁汉大学,招标人为 宁波诺丁汉大学 ,招标代理人为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诺丁汉大学
项目概况:宁波诺丁汉大学23号楼一层改造,原DCL办公室改造为医务室和身心健康指导中心,面积约600平方
招标控制价:1018378元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施工
招标范围: 宁波诺丁汉大学医务室及身心健康指导中心装修改造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搬运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5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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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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