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气气换热器和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气换热器和电加热器-2021年7月环境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2.2建设规模:4×650MW机组液氨改尿素项目
2.3物质名称:气气换热器和电加热器
2.4招标编号:CWEME-202106HJTX-W010
2.5数量:炉内高温气气换热器4套,电加热器4套
2.6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炉内高温气气换热器(含支吊) | 风量9500Nm3/h | 套 | 4 | 设计、供货及安装 |
2 | 电加热器 | 功率300kW | 套 | 4 | 设计、供货 |
2.7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大唐乌沙山发电厂内大唐环境乌沙山项目部
2.8交货期:第一台机组:炉内高温气气换热器等炉内设备与附件2021年10月20日前供货。电加热器等炉外设备2021年9月20日前供货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A级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许可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7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日期算)具有炉内烟气换热器300MW以上锅炉制造和300MW以上锅炉受热面改造业绩各一个及以上,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不仅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7.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
戒
3.7.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7.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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