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招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业主:招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远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已经烟台市水利局以“烟水字[2021]32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招远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招远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涉及6个乡镇17个村的道路硬化、光伏发电、环境整治、新建高效农业大棚、新建文化活动室、新建大口井、河道浆砌等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为2个标段。
施工1标:招远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施工。
施工2标:招远市2021年中央财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施工能力,参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进场考察。
6.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3日下午14:00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第四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8.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应当办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注册并绑定企业信息),并于2021年7月2日17:30至2021年7月7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t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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