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RC-2021-ZC002
项目名称:海原县排污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原县排污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RC-2021-ZC002
项目名称:海原县排污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海原县排污权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确权工作,对企业提交的排污权自核结果及核算支撑材料进行核定,同时开展 2021 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及执行情况核查。
合同履行期限:7 月 20 日之前完成全县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监狱企业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对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 年 7 月 5 日至2021 年 7 月 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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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