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清产业园德龙产业大道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G2021-1135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 10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4.90744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工程监理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甲级。(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登记时需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人选,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4.4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 10时0分 - 2021年7月29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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