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竹溪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增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12 21:06:5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YZ-2021-00059

项目名称:竹溪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增亮工程

预算金额:5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竹溪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增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竹溪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增亮工程 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发改投资〔2021〕44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YZ-2021-00059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建设规模: 道路宽度60m,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为:4.0 米人行道+9.75 米辅道+2.5 米侧分带+12.25 米机动车道+3.0 米中央分隔带+12.25 米机动车道+2.5 米侧分带+9.75 米辅道+4.0米人行道;路面面层类型:沥青混凝土。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第3.3.6 条,本道路辅路照明等级应与相邻的主路相同。本次工程包括:①对竹溪大道至青竹立交段的老旧路灯进行改造,安装64 杆双臂路灯,在人行道侧增加安装路灯273 套,以及相关配套照明设施的改造,主路路灯及电缆设施改造范围约1060米,人行道庭院灯及电缆设施改造范围约2870 米;②在竹溪立交底部人行道照度不足处安装投光灯(功率160W)。因竹溪大道现状道路灯具为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灯具,灯具使用时间未超过使用年限,根据节约能源,节省造价的原则,本项目路灯灯具优先采用现状道路灯具(现状道路灯具功率为180W+180W)。

合同估算价: 525.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经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本工程有关所有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中物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7月12日0时00分2021年8月2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21年8月2日 9时30分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 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 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 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 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 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葛村路 22 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曹平华

联 系 人:

 黄秋梅、李爽

电  话:

 0771-5611766

电  话:

 0771-244285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2021年07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 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宁夏煤业各单位规整填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一篇: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发变组、启备变保护及故障录波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竹溪大道道路照明改造增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