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NZB-2021-308
项目名称:通化市公墓管理中心停车场挡土墙及硬化路面、园区大门、市精神病院锅炉房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419.1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9.1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化市公墓管理中心停车场挡土墙及硬化路面、园区大门、市精神病院锅炉房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至 2021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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