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空气处理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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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空气处理机组设备,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配套的主厂房组合式、柜式空气处理机组。
二、投标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空气处理机组的合同业绩(至少一台单机风量30000m3/h及以上的空气处理机组),须提供投标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内容。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企业的《CRAIA产品认证证书》或《CRAA产品认证证书》、《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国家级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冷桥因子达欧标EN 1886 TB2级,传热系数达欧标EN 1886 T2级,机组漏风率小于1%。 6、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至2021年7月2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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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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