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YGCCG2021020
项目名称:龙川县城松林公园景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1 | 龙川县城松林公园景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1项 | 5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年)满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人员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响应文件】;(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响应(投标)文件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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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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