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K2021224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救护车(层流负压型) | 1辆 | 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负压救护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④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现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提供公告目录截图)⑤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