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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引航站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2021-07-29 09:30:0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广州港引航站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28920121JTZ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广州港引航站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X28920121JTZ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州港引航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2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了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09日23时59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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