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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妇幼保健院_2021年医用耗材

2021-08-01 19:39: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鹤岗市妇幼保健院_2021年医用耗材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妇幼保健院_2021年医用耗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C[2021]0771/计划编号:FS[2021]0103

2.项目名称:鹤岗市妇幼保健院_2021年医用耗材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性质:自筹资金(7,564,456.91元)

5.供货日期:每标包签订合同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等工作。

6.供货地点: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7个标包,允许兼投不兼中,(当出现某一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包的第一中标侯选人时,由采购人确定其中标标包,其未中标标包的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

8.采购内容:见下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分包预算(元)

1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06,914.44

2

透明敷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61,643.10

3

一次性吸痰器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15,734.50

4

冰箱温度计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52,490.00

5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2,753.93

6

样本释放剂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07,575.60

7

血糖试纸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782.10

8

封包胶带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5,619.24

10

血气分析仪专用测试片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440.00

11

人ABO血型反定型用红细胞试剂盒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540.00

12

黄疸仪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730.00

13

胶片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05,000.00

14

三丙胺缓冲液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27,292.00

15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洗针液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85,820.00

16

RhD(IgM)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6,870.00

17

原子吸收光谱仪稀释液(锌钙铁镁铜五元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59,202.00

19

良巴氏染色液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050.00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5.资质要求:

包号

资质要求

1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

(1)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7

(1)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8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0

(1)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1

(1)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2

(1)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3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4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5

(1)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6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商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所投商品为药品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药品须具备药品注册证书;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药品须具备药品注册证书影印件;

17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商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9

(1)所投商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16时00分。

2.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1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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