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集邮大楼给排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1】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河北省集邮大楼给排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建筑面积29906.7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31.34m2,地下建筑面积11375.45m2,地上9层,地下3层。规划控制建筑高度:44.70米。省集邮大楼生活水泵房所位于新建集邮大楼的负二层,层高5.1米,面积约140平米。(详见图纸)。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70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式送自来水,同时开通雨污排水。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 招标范围
河北省集邮大楼项目给排水项目的全部交钥匙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建筑给排水设备供货或施工相关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5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5日09:00至2021年08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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