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民警辅警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民警辅警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商业保险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07-11
三、项目预算金额:43624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采购内容:宝丰县公安局民警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商业保险,详细服务要求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4、服务期:1年;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
2、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路北彩虹小区2号楼1楼西侧、2楼西侧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为保险公司总部或省、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县支公司(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支公司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2020年5月以来单位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起计算)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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