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1-G1-230180-GXJY
项目名称:富川县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内容 |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 | ||||||||||||||||||||||||
简要规格 描述 或 项目基本 概况 | (1)项目背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20】179)号》文的指导精神,拟在福利镇福利村、毛家村、花坪村、洞池村等四个行政村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 (2)主要采购内容(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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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零配件除外); (2)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用于投标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均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标时按其投标产品型号情形区分适用不同法规: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但型号不同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但型号相同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适用《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文件第二(一)款精神,即: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项目合同》生效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发货通知书》之日起90日历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质保期:项目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换新后货物的质保期从换新完毕再次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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