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及中央空调运营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遂财招标-2021-40 | |||||||||||
2、项目名称:天中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物业管理及中央空调运营管理购买社会化服务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893,800.00元 | |||||||||||
最高限价:268938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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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贫困地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一年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3.3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供应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